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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调整补缴的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08-14 20:23:53 来源:网友投稿

因社保基数上调补缴的会计分录处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支出:在“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养老保险费”等科目下,形成补缴的支出;

2、贷方: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形成补缴的收入;4贷方:在“一般风险准备”科目下,形成补缴的累计折旧;5贷方: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形成补缴的累计折旧; 以上分录中,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角度,可以明确表示出社保基数上调补缴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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