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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

发表时间:2024-08-18 17:23:33 来源:网友投稿

1:当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与企业实际实行的折旧年限不同时其中的差额肯定是需要调整的,会计是会计,税法是税法,不要等同,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会计的核算是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和成果、现金流量等进行反映;而税法主要核算企业应该怎么纳税,应该纳多少税的问题。关注的问题主题不同,处理方法自然也不同:2、税法规定电子产品折旧年限最低是3年,而不是固定三年。如果税务师事务所现在是按五年,5%的残值率计算限额是570元,那么确实是多计提了折旧,折旧是算成本里面的,我想这也不用多说,成本扣多了,自然你的利润就少了,应纳税所得额也就少了,应纳所得税也就少了,这样税务机关就不乐意了,所以税务机关就会要求就应调增所得税3:以上为个人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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