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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介绍费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08-19 15:14:48 来源:网友投稿

1、企业发生介绍费且取得对应发票时:借:管理费用——介绍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期末结转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介绍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企业发生介绍费且取得对应发票,应当通过“管理费用”等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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