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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中自己种植的苗木会计应怎样核算

发表时间:2024-08-21 19:45:40 来源:网友投稿

1.苗木初始建园时,为了账务处理清晰,可增设“待摊费用”科目进行建园费用的归集。

除初始购入的种苗支出直接计入相应的品种成本外,其余发生的所有与建园有关的费用计入“待摊费用”。“待摊费用”可根据企业实际费用项目情况建立相应的二级科目(如土地费、整地、肥料、栽植、除草等)进行明细核算,建园结束时由该科目转入“农业生产成本”科目进行正常生产投入核算,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摊费用(二级科目)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借:农业生产成本(二级科目) 贷:待摊费用 2.“农业生产成本”科目用于核算苗圃建园后正常生产投入的费用,应按品种、生长年限分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及公共性抚育成本的归集,可在“农业生产成本”下再增设一个二级科目——“待分配成本”,用于归集当期发生的抚育成本,会计处理如下:借:农业生产成本——待分配成本(公共性抚育的成本) ——某品种苗木(可直接进入某品种的抚育成本)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另外由于苗木因品种不同而导致生产管理的繁杂程度不一样,所以应在第一次分配的基础上,根据品种间管理的难易程度制订相应的再分配难易系数(由生产管理部门提供),对不同品种的公共抚育成本进行二次分配调整。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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