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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发出的材料属于什么会计要素

发表时间:2024-08-21 23:51:00 来源:网友投稿

委托加工材料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中的正确科目名称是”委托加工物资“。

属于资料类中的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入”存货“科目。

1、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2、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

3、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在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下)(1)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借: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4)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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