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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会计分录是什么意思

发表时间:2024-08-22 11:20:56 来源:网友投稿

这个问题背后是在途库存的问题。

在销售环节通常会有这样的业务场景:跟客户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中约定的配送方式不是客户自提,而是要送货到客户工厂。那么货从工厂出库运送到客户仓库的这个过程,还没有实现货权转移,还是属于工厂的库存,但又要与常规的库存区分。所以在财务核算上,通常就要体现为发出商品,也就是属于在途的库存。等真正客户确认收货,才可以确认收入。财务核算同时还要遵循收入成本匹配原则,要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同时确认成本。所以当这部分发出商品,在客户收货,确认收入的同时会结转成本。对应的分录就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 :发出商品也就是楼主所说结转发出商品的分录,背后的业务就是客户已经确认收入,可以确认收入和成本了。不过在多少有ERP系统的公司,针对发出商品的处理,不会这么复杂,通常只在月末的时候体现。具体实现一般会有两种模式:

1、在货物发出,客户确认收货前,在ERP系统内,只做库存地点的转移,仍然还在库存商品科目核算,等客户确认收入后,直接从库存商品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比如单独设置一个【发出商品】的仓库,给客户交货后,从正常出库的仓库做一次从正常仓库到【发出商品】仓库的调拨,这样既能反映货物移动,又不影响财务核算。

2、在货物发出的同时就做销售出库,在月底前,把客户没有确认收入的那部分在途,转回到发出商品。这样处理的好处时,少一步库存移动的操作,对后勤业务更简单,但月末财务对账会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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