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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原材料盘亏

发表时间:2024-08-22 12:37:26 来源:网友投稿

一、管理不善属于正常损失,如定额内的损耗,因计量差错造成的损失等。

而非正常损失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人为造成的,如电路老化失火,被盗失窃;一种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如地震、水灾、强风等造成的毁损。前者原材料购进时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要转出;后者不需要转出。原材料的盘亏需要根据具体原因作出处理。

二、原材料盘亏的账务处理分为两个步骤。

1、调减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使账实相符。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原材料”或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2、如果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盘亏,期末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复意见进行处理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3、补充:原材料盘亏不同原因下的处理原则: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记入“原材料”等科目;对于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扣除残料价值和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赔款后的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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