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会计考试 > 出租设备租金尚未收回会计分录

出租设备租金尚未收回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08-22 13:29:13 来源:网友投稿

出租设备租金尚未收回分录:

不动产租赁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计提税金时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