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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08-22 13:34:12 来源:网友投稿

月末仍未收到单据时,材料按暂估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

下月初红字冲销原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金额红字)

后收到发票账单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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