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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交房租的会计处理

发表时间:2024-08-23 09:36:27 来源:网友投稿

属于经营性租赁房屋承租人的租金处理如下。

1、预交房租时:借:预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2、按月摊销时(一般采用直线法摊销):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预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根据《税法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筹办费应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少于5年。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单独计算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凡合同有年限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年限摊销,无合同规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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