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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查征补录后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24-10-06 17:36:23 来源:网友投稿

国税局查征补录后,会计分录处理如下:首先根据查补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或“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等科目;其次根据查补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或罚款,借记“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或“营业外支出——罚款”等科目;最后根据实际支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具体分录可能因企业性质、会计科目设置等因素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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