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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餐饮业月末提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发表时间:2024-10-06 22:08:57 来源:网友投稿

营改增后餐饮业月末提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已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已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解释:首先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表示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已交税费”表示企业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接着借记“应交税费——已交税费”表示企业已经缴纳的税费,贷记“银行存款”表示企业通过银行支付了税费。这样的分录可以确保餐饮业在月末正确记录和支付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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