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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退回的诉讼费账务怎么做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10-13 17:27:31 来源:网友投稿

当法院退回诉讼费时,会计分录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借记“银行存款”账户,金额为实际收到的退回诉讼费金额。

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金额为原支付的诉讼费金额。

同时如果原支付诉讼费时已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则还需要进行以下分录:

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金额为原计入费用科目的金额。

贷记“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等费用科目,金额为原计入费用科目的金额。

这样处理可以确保会计分录的准确性,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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