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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第九条及十三条解释

发表时间:2024-10-27 05:34:51 来源:网友投稿

《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这意味着会计工作要以真实、完整的经济活动为基础,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第十三条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事务时,必须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质量和合法性。这两条规定确保了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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