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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在财务负责人能否兼任会计主管

发表时间:2024-10-28 04:30:45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这是为了确保财务工作的独立性和监督的有效性。财务负责人通常负责单位整体的财务管理和决策,而会计主管则负责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两者职责不同,需要分离设置,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所以在实际情况中,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会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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