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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11-08 19:06:40 来源:网友投稿

在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通常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的借方记录了减免的增值税额,贷方则记录了相应的收入或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操作时企业应根据实际减免的增值税金额,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进行借方记账,并在“主营业务收入”或“应纳税所得额”科目进行贷方记账。这样处理既符合会计准则,又能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在记账时,应确保所使用的科目名称与会计科目表中的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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