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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增值税免征会计处理

发表时间:2024-11-08 19:10:08 来源:网友投稿

疫情增值税免征的会计处理如下:

确认收入时按照正常销售价格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

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或“营业成本”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由于疫情免征增值税,所以在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最后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余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营业成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营业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这样处理可以在会计报表中反映出因疫情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收入和成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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