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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增值税免税会计处理

发表时间:2024-11-08 19:11:00 来源:网友投稿

疫情期间增值税免税的会计处理如下:首先确认企业符合免税条件,并在会计账簿上记录。然后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不收取增值税,同时在会计分录中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免税)”科目。最后期末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免税)”科目余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免税)”科目。这样免税部分的增值税在会计处理中得到了准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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