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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减免房产税会计处理

发表时间:2024-11-08 19:11:02 来源:网友投稿

疫情期间若政府减免房产税,会计处理如下:

在减免房产税政策出台后,企业收到减免通知,应将减免金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若减免金额涉及多个会计期间,则按比例分摊。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在后续期间摊销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若减免金额与实际缴纳的房产税不符,先冲减“预付账款”科目,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待实际缴纳房产税时,再按实际缴纳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对于减免金额的退还,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年度终了若减免金额仍有余额,应将其转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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