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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免交社保会计处理

发表时间:2024-11-08 19:11:19 来源:网友投稿

疫情免交社保的会计处理如下:首先确认免交社保的期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将应缴纳的社保费用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然后在免交期间,将“其他应付款”科目的金额分摊至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最后免交期结束后,将剩余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转至“应交税费—应交社会保险费”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社会保险费”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这样整个免交社保的会计处理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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