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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损耗会计处理

发表时间:2024-11-08 19:12:12 来源:网友投稿

疫情期间企业因疫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租金减免、原材料成本增加、人工成本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租金减免:若企业享受政府租金减免政策,应将减免的租金确认为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原材料成本增加:因疫情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增加的成本可在存货成本中体现,或在销售时计入销售成本。

人工成本:对于因疫情造成的停工、减员等情况,可按照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进行核算,并在当期损益中体现。

资产减值:如因疫情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可计提坏账准备。

预计负债:对于因疫情可能产生的未来赔付责任,可计提预计负债。

以上会计处理均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规定,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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