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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增资稀释会计怎么做分录

发表时间:2024-11-08 20:39:42 来源:网友投稿

股权增资稀释的会计分录如下:

增资前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增加的投资方以现金或等价物出资,按出资额增加实收资本。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增资后原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按照新的持股比例重新计量原股东持有的股权。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如果增资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0%,则按照新的持股比例重新计量原股东持有的股权。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贷记“股本”科目。

如果增资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0%,且新股东出资额大于原股东出资额,则按照新股东的出资额重新计量原股东持有的股权。借记“股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如果增资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0%,且新股东出资额小于原股东出资额,则按照新股东的出资额和原股东出资额的差额重新计量原股东持有的股权。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贷记“股本”科目。

以上分录仅作为示例,具体会计处理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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