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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收入免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发表时间:2024-11-08 21:05:59 来源:网友投稿

门诊收入免税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借:现金/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门诊收入金额)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免税收入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免税收入(免税收入金额)

这里“现金/银行存款”代表实际收到的门诊收入,“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表示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其他应付款—免税收入”则记录免税收入的部分。这样处理可以准确反映门诊收入免税的情况,同时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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