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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会计科目新规定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4-11-08 21:39:20 来源:网友投稿

房地产企业会计科目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增设“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等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使用和处置。

“长期投资”科目改为“长期股权投资”,用于核算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科目新增“在建工程”明细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正在建设中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科目新增“土地使用权”明细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科目新增“开发成本”明细科目,用于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

“存货”科目新增“存货跌价准备”明细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存货跌价损失。

“应交税费”科目新增“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应交的土地增值税。

“实收资本”科目改为“股本”,用于核算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

这些新规定旨在规范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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