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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出租物品时的会计分录如何写

发表时间:2024-11-09 00:46:44 来源:网友投稿

收回出租物品时,会计分录的编制如下:

借记“应收账款”科目,金额为出租物品的租金收入。

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金额为出租物品的租金收入。

如果出租物品存在折旧,则借记“累计折旧”科目,金额为出租期间累计折旧金额。

贷记“固定资产”科目,金额为出租物品的账面价值。

举例说明: 假设某公司收回一台出租设备,租金收入为10000元,出租期间累计折旧为5000元,设备原值为15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借:累计折旧 5000 贷:固定资产 5000

这样公司就完成了收回出租物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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