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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不开票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4-11-09 02:27:53 来源:网友投稿

零售业不开票收入会计分录的具体做法如下:

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金额为实际收到的现金或银行转账金额。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金额为不含税的收入。

如果零售业采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度,还需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金额为销售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金额同上。

对于其他相关费用,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借记和贷记处理。

举例来说某零售业在2024年1月销售商品收入为10,000元,不含税。此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1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元

若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进行以下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1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0元

这样就完成了零售业不开票收入的会计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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