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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会计分录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4-11-09 02:33:30 来源:网友投稿

在建工程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写:首先借记“固定资产”账户,根据暂估价值记账;其次贷记“在建工程”账户,金额与借方相同;最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金额根据税率计算。例如若暂估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率为13%,则会计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100万元,贷记“在建工程”100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元。这样在建工程就按照暂估价值转为固定资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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