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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4-11-09 02:39:06 来源:网友投稿

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根据损失的具体科目)

这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表示将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转为应交税费,而“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则是损失的具体科目,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这个分录反映了企业因非正常损失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需要将这部分税额转出,从而增加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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