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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4-11-09 02:44:24 来源:网友投稿

结转增值税会计分录的写法如下:

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款项”科目。

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后,结转增值税销项税额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后,结转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款项”科目。

例如销售货物10万元,增值税率为13%,则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购进货物5万元,增值税率为9%,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500 贷:应付款项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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