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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发表时间:2024-11-09 04:19:01 来源:网友投稿

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受托方收到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完成代扣代缴消费税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如果受托方需要向委托方支付代扣的消费税,则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委托方支付了消费税,则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最后在期末受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这样受托方就可以正确地记录代扣代缴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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