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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发表时间:2024-11-09 06:12:58 来源:网友投稿

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委托加工发出原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发生加工费用: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发生运费: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收回加工物资: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若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若支付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以上分录为简化示例,实际操作中可能涉及更多科目和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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