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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发表时间:2024-11-09 06:29:19 来源:网友投稿

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首先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金额为销售额;

然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纳税额)”科目,金额为销售额;

接着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金额为销售成本;

最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金额为实际缴纳的税费。

例如假设某企业某月销售额为10,000元,销售成本为7,000元,实际缴纳的税费为1,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纳税额) 1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7,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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