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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如何写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11-09 06:30:32 来源:网友投稿

在会计处理中,如果商品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收入,这通常意味着商品的控制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但收入确认的条件尚未满足(如:未达到销售合同规定的条件、货款未收到等)。以下是一个基本的会计分录示例:

借:发出商品(或库存商品等相应科目)——反映商品成本的增加 贷:库存商品(或生产成本等相应科目)——反映商品从库存转移到发出状态

这样的分录表示将库存商品的成本转出,记录为已经发出的商品成本,但因为没有确认收入,所以不涉及“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实际确认收入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分录。例如如果是因为货款未收到而未确认收入,那么还需要记录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等相应科目)——反映应收货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相应科目)——确认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确认应交的增值税

这样的分录表示商品销售实现,收入和相应的增值税同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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