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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何写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11-09 06:35:41 来源:网友投稿

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会计分录如下:

发出原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发出加工费: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收到加工产品: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支付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出加工产品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例如某企业委托加工一批原材料,发出原材料金额为10000元,加工费为5000元,消费税为2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发出原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10000元,贷记“原材料”10000元。

发出加工费:借记“委托加工物资”5000元,贷记“银行存款”5000元。

收到加工产品:借记“库存商品”15000元,贷记“委托加工物资”15000元。

支付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00元,贷记“银行存款”2000元。

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00元,贷记“银行存款”2000元。

发出加工产品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15000元,贷记“库存商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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