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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利息和应计利息会计上是怎样处理的

发表时间:2024-11-09 06:56:49 来源:网友投稿

应收利息和应计利息在会计处理上有所不同。应收利息是指企业已经实现但尚未收到的利息收入,会计上将其作为应收款项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具体操作是在借方记录“应收利息”科目,在贷方记录“投资收益”科目。

应计利息则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已经实现但尚未收到或尚未确认的利息收入,会计上通过“应计利息”科目进行核算。在期末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借记“应计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计利息”科目。

简单来说应收利息是已经实现的但尚未收到的利息,而应计利息是已经实现但尚未确认的利息。两种处理方式都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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