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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材料已付款未收到发票如何写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11-09 07:07:24 来源:网友投稿

购买材料已付款但未收到发票时,会计分录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账户,以反映已付款但尚未收到的材料成本。

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账户,以反映付款的行为。

具体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 X元 贷:银行存款/现金 X元

这里“X元”代表实际支付的金额。这样做的原因是,虽然材料尚未收到,但已付款表明企业已经拥有了购买材料的权利,所以需要将这笔款项计入“在途物资”或“原材料”账户。同时由于已经支付了款项,所以需要从“银行存款”或“现金”账户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待实际收到材料并取得发票后,再将“在途物资”或“原材料”账户的借方金额转入“原材料”账户,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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