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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土地如何做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11-09 07:26:13 来源:网友投稿

法院拍卖土地的会计分录如下:

当法院拍卖土地收入确认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土地

土地拍卖成交后,根据成交价格进行分录: 借:固定资产——土地(成交价格)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土地拍卖收入结算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土地拍卖收入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土地拍卖收入最终确认收入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这些分录反映了土地拍卖收入从确认到结算再到最终确认收入的整个过程。,具体的会计科目和税率可能会根据当地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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