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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租回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发表时间:2024-11-09 08:00:13 来源:网友投稿

售后租回的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出售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在租赁期开始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以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在租赁期间根据租回的资产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期满如果资产所有权最终归公司,则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如果所有权归第三方,则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以上分录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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