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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销项税实缴比计提少会计分录怎么做

发表时间:2024-11-09 08:09:44 来源:网友投稿

附加销项税实缴比计提少的情况下,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处理: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金额为实际缴纳的附加销项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科目,金额为按照计提的销项税额;

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金额为实际缴纳的附加销项税额与计提销项税额的差额。

这样处理可以确保企业的会计账目准确反映实际缴纳的附加销项税,同时也符合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 10,000元 贷:其他应付款 10,000元

以上分录假设实际缴纳的附加销项税额为10,000元,计提销项税额也为10,000元,实际缴纳与计提的差额为0。如实际缴纳与计提的差额不为0,则调整其他应付款科目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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