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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出租方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4-11-09 10:23:06 来源:网友投稿

融资租赁出租方在会计处理时的分录如下:

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确认融资租赁收入时: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收入

发生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折旧 贷:累计折旧

确认融资租赁收益时: 借:融资租赁收入 贷:融资租赁收益

出售融资租赁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借:融资租赁资产折旧 贷:累计折旧

结转融资租赁资产净损失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净损失 贷:融资租赁资产

以上分录仅供参考,实际操作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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