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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押银行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4-11-09 10:50:40 来源:网友投稿

票据质押银行会计分录如下:

当银行接收客户提供的票据作为质押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承兑汇票 贷:客户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当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以票据作为质押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 贷:银行承兑汇票

当银行将质押的票据出售给第三方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承兑汇票 贷:出售银行承兑汇票收入

当银行收回贷款,解除票据质押时,会计分录为: 借:客户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承兑汇票

当银行收取利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以上分录仅供参考,具体分录可能因银行会计政策及会计准则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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