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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投资房产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发表时间:2024-11-09 11:03:04 来源:网友投稿

接受投资房产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投资性房产(按公允价值入账)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投资者姓名(按投资者出资额)

如果投资房产的公允价值大于投资者出资额,则需进行以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投资性房产(按公允价值入账)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投资者姓名(按投资者出资额)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按公允价值与出资额差额)

如果投资房产的公允价值小于投资者出资额,则无需进行额外分录,只需按上述第1条分录进行。

以上分录假设投资者以现金或等价物出资。若以非现金资产出资,还需根据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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