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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上缴财政怎么做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11-09 12:31:49 来源:网友投稿

固定资产上缴财政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原值) 贷:固定资产(原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 贷: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表示,企业将固定资产上缴财政时,首先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然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表示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转入清理。随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表示收到财政支付的款项。最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表示清理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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