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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外费用增值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4-11-09 12:41:13 来源:网友投稿

价外费用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写:

借:其他业务收入(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这里“其他业务收入”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表示企业应确认的价外费用增值税,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则表示将价外费用增值税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企业没有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则只需在贷方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如假设某企业本月应确认的价外费用增值税为10000元,且没有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则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0

这样企业就成功地将价外费用增值税计入当期损益,并完成了相应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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