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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如何写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11-09 12:57:51 来源:网友投稿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如下:

在建造过程中,根据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建造完成后将“在建工程”科目的余额转至“固定资产”科目,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若建造过程中有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建造完成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若有利息支出,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若有借款费用资本化,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完工验收后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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