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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会计处理

发表时间:2024-11-09 19:26:36 来源:网友投稿

在会计处理中,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情况,企业应按照以下步骤操作:首先将委托加工物资的收回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其次在销售时,按照销售价格,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最后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这样处理既遵循了会计准则,又确保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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