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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早的成文法

发表时间:2024-05-18 21:12:04 来源:网友投稿

我国最早的成文法是《刑书》,开创了古代公布法律的先例,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刑书》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同时也有利于法律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贯彻执行,对后世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

我国最早的成文法

公元前536年3月(阴历),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有利于法律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执行。

中国夏商与西周的法,是一种完全依附于礼的法。春秋时期,随着社会关系的变迁,传统的法律体制越来越暴露出其不合理性。首先,以前那种不公开、不成文的法律与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相冲突。其次,这种法律体制在形式上保守,内容上陈旧,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变革的新形势,无法满足新的社会关系的发展要求。因此,在春秋中期后,打破旧的传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便在一些诸侯国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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