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重庆文理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重庆文理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发表时间:2024-05-27 03:54:30 来源:网友投稿

重庆文理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考生。

如果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非第一志愿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艺术体育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艺术类(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

综合分相同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3)舞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综合分相同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