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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简述)

发表时间:2024-05-27 06:14:36 来源:网友投稿

1、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76年12月,法院审判楼坐落于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48号。

2、全院共有在编干警138人,其中本科103人,研究生15人。

3、主要职能和任务是:(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4、(二)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5、(三)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6、(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五)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8、(六)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9、(七)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0、(八)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1、(九)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12、(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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