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事业编体检标准

事业编体检标准

发表时间:2024-05-27 14:50:36 来源:网友投稿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符合要求

2、血压不能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

3、不能患有结核病和支气管扩张病

4、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有各种恶性肿瘤病、结缔组织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麻风病等不合格

5、两眼矫正视力之和高于5.0,两耳听力均高于2米

6、五官端正、四肢健全。不能有其他妨碍教学工作的疾病。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